和平县新尚诺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车用尿素溶液生产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我司对《和平县新尚诺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用尿素溶液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如下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和平县新尚诺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用尿素溶液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和平县新尚诺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和平县阳明镇福和产业转移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三楼5号
联系人:刘威
联系电话:19820560480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5日--2022年9月2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联系邮箱。
附件1:和平县新尚诺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用尿素溶液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和平县新尚诺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