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我单位对《和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如下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和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项目
建设单位:和平县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和平大道下叶村
联系人:肖圣杰
联系电话:13536779302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联系邮箱。
附件1:和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和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pdf
和平县人民医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