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和平加油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我司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和平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如下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和平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销售分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丰道村斯吉围(和横公路与和平大道交叉口)
联 系 人:罗敏 18814447165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5日--2025年10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联系邮箱。
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和平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销售分公司
2025年9月25日

